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教育下一代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衰成败的大事。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院关工委,下同)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该条例。
第二条 院关工委是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院党政的领导下,以现职院党政领导为主导,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人员参加,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为工作目标的群众性工作机构。
第三条 院关工委工作的主要对象是青年大学生(含研究生,下同)和青年教师(含青年干部、青年职工,下同)。
第四条 院关工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少年,努力为提高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把青少年培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第五条 院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关工委工作坚持关心学生思想政治进步与学生全面发展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发扬奉献精神与奖励激励相结合等原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院关工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参与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报告、讲座、办教育网站、老少共建等形式,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爱国爱校爱家乡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协助院党组织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参与入党谈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教育和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3、参与教学督导和青年教师培养,重点是师德师风建设,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4、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活动和大学生社团活动,参与指导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5、参与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开展“忘年交”和帮贫助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6、组织关工委老同志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青年教师培养、学生党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院关工委是二级关工委,受校关工委和院党政领导。院关工委与校关工委之间是联系、配合和业务指导关系。
第八条 院关工委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七名。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退休老教师担任,副主任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设关工委兼职秘书一人,由学办主任担任,副秘书一人,其余人员均为委员。
第九条 关工委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新一届院关工委组成人员由院党组织审定和聘任,报校关工委备案。
第十条 院关工委部分委员实行系室成员制,即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办、分团委等系室负责人为院关工委委员。系室主要负责人变动后,由接任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 院关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三A107,负责处理学院关工委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在院关工委下设理想信念教育、大学生党建、学生社团指导、青年教师指导、教育网站和公寓工作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院党政要根据工作需要或在职领导的人事变动、老同志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及时调整关工委领导班子;动员、选配组织能力较强、理论水平较高、有热情和威望、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配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注意低龄老同志的选拔和培养。
第十四条 院党政担负有宣传、动员、组织引导老同志,特别是刚退休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职责。要尊重老同志的意愿,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专长,逐步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乐于奉献的老年志愿者队伍,为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五条 院党政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对担任院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聘任的工作人员,应执行本单位聘任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 院党政要统筹安排部署,坚持院关工委工作“四纳入”的原则,即纳入学院的组织系列,纳入日常工作计划,纳入干部业绩考核,纳入财务预算,及时解决院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七条 学校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院关工委相关领导要及时向院关工委成员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性会议、学生工作例会,要请关工委同志参加。
第五章 工作制度与成员职责
第十八条 责任制度。院关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院关工委主任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主持院关工委工作会会议,传达校关工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使关工委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发展,起到配合补充作用,定期听取关工委成员的工作汇报,指导关工委工作;负责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动员和督促各系室参加、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为院关工委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常务副主任负责关工委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把关;负责组织、协调院关工委与学院各系室的工作;负责动员离退休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院关工委队伍建设。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持院关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对院关工委工作在条件保障、工作平台、服务老同志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秘书、副秘书负责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常务副主任开展工作。主要为落实任务,协调关系,沟通信息,汇报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文稿,管理文书档案等。
第十九条 学习制度。院关工委全体成员的学习坚持自觉学习与组织培训相结合。院关工委每年集中学习2-3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业务知识。
第二十条 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召开2-3次院关工委工作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会议,主要是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及其他重大事项。出席者为学院关工委全体委员,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议程由兼职秘书拟报关工委主任确定。
第二十一条 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院关工委每年应有工作计划(要点),年终应有工作总结。
第二十二条 值班制度。院关工委办公室实行正常工作日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整理院关工委有关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妥为保管,同时做好大事记录和活动日记。
第二十三条 总结表彰制度。院党政将关工委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表彰体系。院关工委表彰活动与学校表彰活动同步进行。
第六章 条件保障
第二十四条 按照学校党委[2009]14号文件对关工委工作“部门配合机制”提出的要求,院关工委要为关工委老同志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并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为原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
条件和经费支持。院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院预算。
院关工委经费主要开支范围:办公及开展活动必须的支出;外出开会、调研等支出;对参与关工委经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的补贴;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院关工委主任负责经费的管理,合理支出,按学校财务制度就使用情况接受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院关工委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由学院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和老同志特点予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 学院将院关工委纳入学院组织机构序列。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经院关工委全委会讨论通过,经学院党委审批后实施。
西南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关工委
2015年11月4日
附件一:
附件一 环资学院关工委委员会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docx
附件二:
附件二 环资学院关工委值班制度.docx
附件三:
附件三 二级关工委队伍建设统计表.doc